校地协同育人才!我校法学院助力全市社会工作督导专题培训
2025-11-10
作者:撰文:徐媛媛 杨金元 编辑:邓静汶
供稿单位:法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才运用专业方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10月28日至29日,“社会工作介入矛盾纠纷化解专题培训班”在我校行政楼112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培训由东莞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吸引近150名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及我校师生参与,是校地协同服务地方社会发展的重要实践。
发挥学科优势,专家精准授课 本次培训,法学院丛珊院长、付佳荣副院长应邀担任理论部分的主讲嘉宾。丛珊院长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伦理”为主题,从社会治理现代化视角切入,系统解读社会工作介入矛盾纠纷化解的理论基础与政策导向,并结合真实案例,阐明社会工作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价值与专业优势。付佳荣副院长围绕“社会工作介入矛盾纠纷调解的价值与伦理”展开教学,通过模拟案例演练等形式,帮助学员掌握矛盾调解的核心要点与操作规范,切实筑牢参训人员的知识与能力基础。
学员反馈积极,培训成效显著 在交流研讨环节,参训督导与我校师生围绕“社会工作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实际应用”等主题深入交流与探讨。大家表示,此次活动为后续运用专业方法化解工作中的矛盾纠纷提供了清晰思路与有力支撑。
深化校地合作,持续服务地方 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作为我校法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长期与法学院共同打造本土社会服务品牌,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专业合作,共同致力于协同育人模式的创新与发展。近年来,法学院不断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在服务东莞社会治理创新、培养专业人才方面持续发力。 下一步,法学院将继续发挥学科与人才双重优势,进一步加强校地协同,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助力东莞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一审:贾莘 二审:黄璀 三审:姜虹 终审:叶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