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我校在综合馆隆重举行“东莞城市学院庆祝第四十个教师节表彰大会暨全体教职工大会”大会表彰了在育人、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理念,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校领导、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大会。大会由学校党委书记章德胜主持。
“我志愿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这一铮铮言语,直击心胸,全体教师在副校长康贤刚的带领下完成了教师宣誓。
会上,学校领导为2023—2024学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团队、教学卓越教师、东莞市优秀教师、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大赛获奖教师、省级一流课程教师团队、十年校龄教师、二十年校龄教师进行了颁奖。
法学院付佳荣老师作为教师代表发言。他说在城院任教的15年,也是自己不断成长的15年。他说作为一名老师,要用心去做、用爱去教、用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努力为学生提供有温度、有态度、有深度的教育,就一定可以做到用生命影响生命,用教育点亮人生。
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海冬就师德建设方面作了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根、立教之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是师德师风。“教师发展,师德为要”,学校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师德师风的组织机制、制度体系、建设模式、建设成果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接下来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在九月开展“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为主题的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并围绕师德教育、师德宣传、师德考核与奖励、师德监督与惩处四个方面,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同时,他强调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因此他希望全体老师能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当好学生健康成长路上的引路人,立德树人的大先生。为培养更多让党放心、让社会满意,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做出更大的贡献。
副校长李振华作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启动报告。他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三个方面系统地介绍了今后我校重点工作——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报告指出,合格评估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重要抓手,是学校加快转型发展、促进内涵建设的助推器,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事关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因此,学校的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应当上下一心,树立大局意识,真抓实干,参照合格评估的各项指标,做到“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的目标要求。他强调,全体教职工应当把工作热情调动起来、工作节奏紧张起来、工作推进加速起来、推进力度加大起来、评估责任加强起来,齐心协力、凝聚共识,奋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交上一份不负使命、不负期望、不负历史的评估答卷。
执行校长方伟华作学校工作报告。他指出,过去的一年里,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学校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过去的一学年,学校在党建引领、体制机制改革、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人才培养、学生工作、校园软硬件设施、国际化办学、继续教育、品牌建设等各项事业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学校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加强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推进依法治校等,在各项教育事业上得到进一步发展,学校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他指出,在接下来学年里,学校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大党建”体系,推进双向赋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构筑“新特色”,聚焦立德树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勇攀“新高峰”,激发科研活力,构建科研创新体系;夯实“支撑力”,坚持引培并举,打造高素质高水平师资队伍;强化“精准度”,创新招生机制,拓宽多元化办学路径;完善“大思政”,夯实育人基础,深化学生管理工作;推行“责任制”,完善监测体系,全力提升学生就业质量;增添“新亮点”,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
新学年,新征程。他希望广大教职工做到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认识,独立思想的工作计划。要做到民主集中,群策群力,风清气正,心情舒畅的工作氛围;要做到大道至简,无欲则刚,删繁就简,推陈出新的工作方法;要具有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担当作为,尽职免责的工作精神;要做到规范与创新并举的教学规范;要做到“督”要严格,“评”要公正,“导”要得法,“帮”要耐心地教学督导。
(一审:利狄家 二审:冯江博 三审:黄璀 终审:叶云峰)